教学质量监控,是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人才培养质量保证的重要手段。为增强教学质量意识,提高育人质量,在学校《绵阳师范学院关于加强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的通知》文件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常规教学检查,强化教学主要环节的质量监控与评价,提高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教学质量监控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领导担任,成员由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务办主任、院级教学督导员等组成。开展教学常规检查工作,组织学院层面的教学评价。包括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考试质量评价、专业水平评价、课程质量评价、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学生评教、教师评学等,迎接学校的教学检查、考核、评价;按照要求对不合格的项目写出整改措施,并严格执行整改要求。各方面相应职责如下:
1、学院是教学管理的实体机构,学院院长承担着教学质量的综合管理工作,落实教学质量监控的措施,负责学院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工作。
2、学院教学副院长分管全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与检查实施教学计划的情况;负责指导与检查教研室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与检查考试与阅卷工作;负责指导与检查学生实习工作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经常注意了解全院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密切联系师生,认真听取教师和学生对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深入课堂,直接了解教师教学情况。
3、教研室、院级督导员队伍是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基层组织,组织本教研室的课堂教学、试卷命题、阅卷、试卷质量分析、毕业论文质量分析等工作。教研室负责新上课、上新课教师的试讲,把好教学质量关;组织对教研室教师的日常听课,组织教研室同行对本室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组织对学生学习成绩的分析。
二、主要职责
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中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的目标确定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2、根据学校制定的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制定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必要的质量标准;
3、成立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院级督导员队伍,负责本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收集、整理与分析教学工作的信息、资料与数据;
4、督促教务办主任规范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
5、做好学院评估中的自评和其它有关评估的工作;
6、做好学院教学检查工作;
7、做好本学院教学工作信息的反馈工作;
8、做好本学院的教学工作调控。
三、工作要求
1、强化教学信息处理。健全教学信息反馈处理制度。重视收集、分析和整理教学督导员、教务办主任、教师、学生反馈的各类教学信息。高度重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调查与分析工作。每学年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总体分析,通过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访谈、问卷调查、个案追踪等多种方式,对毕业生质量进行监测与分析,并提出改进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加强常规教学检查。学院开展“开学”、“期中”、“期末”三个阶段的常规教学检查,以及各种专项检查(如课堂教学检查、实验实习检查、教案作业检查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
3、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收集教师学生对于课程设置、教学过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候会可以召开校内有关专家参与的学院教学质量专题会议,研讨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
4、认真落实听课制度。课堂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学院领导干部、教研室主任、院级督导员等应随时巡查课堂,了解教师教学水平和状态、掌握学生学习方法和课堂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